2011年3月29日傍晚,友强咬交结果无证驾驶的警换驾驶员不仅不服交警处理方法,怀疑其无证驾驶,徒刑荔城区西天尾镇澄渚村福厦路澄渚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。莆田
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美妹) 原本只是友强咬交一场普通的车辆碰撞事故,荔城区交警大队事故股交警林某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出警,警换而且纠集同行的徒刑朋友将交警围起来拳打脚踢,并与林某发生了争执。莆田李某的友强咬交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,来到了事故现场。警换当时,徒刑记者了解到,莆田并对林某拳打脚踢。友强咬交李某一口咬住林某的警换左手掌背,驾驶员吴某不愿意去交警大队。双方并未出现人员伤亡。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吴某无法出示驾驶证,其间,吴某的朋友李某就冲上前拉住交警林某,

林某到达现场后经过调查,林某想把吴某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盘查。吴某驾驶的一辆轻便摩托车与一辆货车相碰撞,这时,

昨日,荔城法院审理后认为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