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秀屿判拘醉驾 被役两月首例

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秀屿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首例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醉驾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被判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昨日,拘役10月20日,两月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秀屿秀屿区审结的首例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

秀屿判拘醉驾 被役两月首例

醉驾这是被判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缓刑四个月,拘役

秀屿判拘醉驾 被役两月首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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